1.
理解孩子的言行
1.1. 孩子有很多行為,是連父母也不知道原因的。如果始終找不到「為什麼」,不管發生多少次,都只能在孩子行動的當下,採取無效的處理方法。
1.2. 孩子出現問題行為,並不表示父母給的愛不夠。不知道該怎麼教養孩子的家長,回顧過去並沒有意義,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要怎麼做。
1.3. 想用高壓手段解決問題,只會讓相同的事一再發生。為了不讓總有一天會長大的孩子反擊,一定要先了解對孩子暴力相向會造成什麼後果。
1.4. 孩子之所以會反抗父母,是因為父母做了孩子不得不反抗的事。孩子如果不想和父母對抗衝突,就一定要學會明確表達不希望父母做的事。
1.5. 孩子之所以做出問題行為,是為了得到父母的關注。只要父母了解孩子行為的目的,就知道該如何應對。
1.6. 孩子的問題行為一定有個「目標對象」。從目標對象的感受,就能找出孩子行為的目的,並且找到適當的對應方式。
1.7. 憤怒並不是無法抑制的情緒,而是父母為了讓孩子聽話創造出來的產物。
2.
不罵孩子
2.1. 為了吸引父母注意而故意做出討罵行為的孩子,不管受到多嚴厲的斥責,都不會停止。正因為能得到父母責罵,他們才持續同樣的行為。
2.2. 父母往往把孩子良好的表現視作理所當然,不會給予特別的關注。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力,孩子只好做出讓父母困擾的問題行為。
2.3. 用責罵教養出來的孩子,因為害怕挨罵,性格會變得消極,無法自主判斷行為的是非對錯。
2.4. 重視孩子積極的一面,先讓孩子像花朵般盡情盛開吧!比起消極怕事的孩子,積極行動、不畏懼失敗的孩子,才能學到比較多。
2.5. 孩子不會喜歡責罵自己的人。責罵孩子,會讓親子間越來越疏離,這樣一來,即使父母說的話再正確,孩子也不會聽,在孩子遇上困難時,父母就無法伸出援手。
2.6. 不要逼得孩子無處可逃,要給他們留下後路。被罵的孩子會因此認為這件事不是自己該面對的課題。
2.7. 想改善孩子的問題行為,父母該做的不是責罵,而是好好教他到底該怎麼做才對。希望孩子做什麼事時,不應使用命令句,而是用類似這句話的句型:「如果你幫我做~,我會很開心喔!」讓孩子有拒絕的空間。
2.8. 孩子不是故意的,就不要罵他。在可能的範圍內盡量回復原狀,並且一起討論如何不讓相同的情況發生第二次。有時候視狀況,孩子也必須道歉。
2.9. 孩子造成他人困擾時,不需要以權威的態度制止他,只要用堅定的口吻請他停止即可。
3.
不讚美孩子
3.1. 覺得挨罵才是被父母注意的孩子,就算沒挨罵,只要父母瞪自己一眼,也會覺得受到關注,因此不會停止問題行為。
3.2. 對於用哭泣討關注的孩子,只要不去看他,他就會停止哭泣。父母應該關注的是孩子做對的那一面,而非做錯的那一面。
3.3. 教養並非在打罵或讚美之間二選一。
3.4. 以讚美教養出來的孩子,無法靠自己的判斷去做對的事。而且要是結果不如預期,就會讓他從此不願再挑戰難題。
3.5. 因為關係不平等,覺得孩子的能力與地位不如自己,父母才會責罵或讚美孩子。
3.6. 大人跟小孩雖然不一樣,但就身而為人來說是平等的。如果能以信賴、尊重的態度對待孩子,不但不需要責罵,也不需要讚美。
3.7. 從小以讚美方式教養長大的孩子,會為了得到讚美,凡事以父母的意志為優先,絕口不提自己到底想或不想做。
4.
給孩子勇氣
4.1. 阿德勒心理學主張不責罵也不讚美孩子,而是「給孩子勇氣」,幫助孩子勇敢面對人生的課題,為此應該多跟孩子說「謝謝」。
4.2. 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喜歡自己,唯有如此,才會有勇氣與他人往來。如果不跟任何人往來,就無法建立深厚的人際關係,也無法感受生命的喜悅。
4.3. 看起來是缺點的特質,換個角度看,就會成為優點。如果父母能改變對孩子的看法,孩子也會改變對自己的看法。只要孩子了解自己的價值,就能喜歡上自己。
4.4. 孩子覺得自己有貢獻,就能認同自己的價值,並且喜歡自己。因此父母要常常對孩子說「謝謝」以及「你真是幫了大忙」,讓孩子知道自己很有用。
4.5. 只要孩子好好活著,就值得謝天謝地。請父母把孩子活著當成起點,任何事都可為孩子加分,這樣一來就能好好看著孩子。
4.6. 孩子不需要刻意裝乖或使壞。父母如果能接受孩子最真實的樣子,那麼,即使他距離父母的理想很遠,也不會在意。只要孩子好好活著,父母就可以感受喜悅。
4.7. 要讓孩子認為,自己有能力解決人際關係中的問題,並且把別人當成自己需要幫忙時,樂於伸出援手的伙伴。
4.8. 首先,父母一定要成為孩子的伙伴。只要能把父母當成伙伴,孩子就一定能有所改變。不過,孩子不會將責罵或讚美自己的父母當成伙伴。
4.9. 有勇氣與他人建立關係的孩子,不會在意別人怎麼看自己。遇到難題,他們只會關心能否解決,不害怕失敗,也不怕別人的評價,能從與他人的競爭關係中解放。
4.10. 了解自己並不是站在共同體的中心,就不會認為他人一定得為自己做什麼,而能思索自己能為他人做什麼。
5.
幫助孩子自立
5.1. 孩子不用功、上學時忘東忘西等,這些不會對共同體造成實質困擾的行為,就叫做中性行為。由於只會影響到當事人,因此尊重孩子本身的意志即可,不需責罵。
5.2. 讀書不用功、上學忘東忘西等,都是孩子自己的課題,父母不可以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。孩子可以比父母以為的更早學會自立,在那之前,父母只要靜靜觀察就好。
5.3. 不管是讀書,還是人際關係,都是孩子的課題,父母不應干涉。要讓孩子就算沒有父母的幫助,也能做好自己的事。父母教養的目標就是讓孩子自立。
5.4. 雖然是孩子的難題,但父母願意伸出援手,孩子也希望父母幫忙,就可以轉換成親子共同的課題。但即使如此,父母還是不可以任意主導。
5.5. 可以得到別人幫助,自己也有能力幫助別人,才是教養的最終目標。為此,不論是父母或孩子,都要有自立能力。不是父母要求孩子自立,而是幫助他們自立。
6.
與孩子建立良好關係
6.1. 打從心裡尊重孩子,首先,父母要能接受孩子最真實的模樣,然後想到光是孩子活著就值得謝天謝地。
6.2. 父母沒有接受孩子最真實的樣子,而是依照孩子以往的行為,在事實中加入解讀。父母不能只在有根據時才相信孩子,而是要無條件的信賴他。
6.3. 無條件信賴孩子。不管什麼時候都願意無條件信賴孩子的父母,是孩子最得力的伙伴。
6.4. 父母無條件的信賴,能讓孩子有勇氣面對自己的難題。父母要有守護孩子的勇氣,相信就算自己什麼都不做,孩子也能自行克服困境。
6.5. 孩子的言行背後一定有原因。只要冷靜找到孩子好的出發點,對孩子言行的看法就會不一樣。
6.6. 因為孩子的言行而感到困擾時,不妨與孩子討論,坦然向孩子尋求協助。能與孩子討論自己覺得困擾的事、不懂的事,才是好的親子關係。
6.7. 今後決定任何事時,親子的目標都應一致。如果彼此目標不一樣,應該以孩子的目標為優先。如果途中發現達不到目標,隨時改變也無妨。
6.8. 給孩子勇氣、讓孩子自立的教養法,剛開始實行並不容易。不過就在每天守護孩子、跟孩子交流的過程中,有一天你一定會發現,不是你給孩子勇氣,而是孩子給了你勇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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